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2020〕17 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认真做好我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此培训工作方案。
一、培训对象
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 90 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
三、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面向全国选择3 家网络培训机构,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培训服务。
四、网络培训机构
下列机构为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
1.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hn.ischinese.cn
服务电话:4008434678
2.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s://hn.webtrn.cn
服务电话:4000007186
3.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址:www.hnsydwpx.cn — 3 —
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2021 年度公共科目培训内容由上述 3 家网络培训机构提供,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 2021 年度公共科目必修内容。
五、培训管理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对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我校所有工作人员须登录“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自主选择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管理平台”将自动计算相关学时数据。参加线下培训的,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将学时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当线上培训学时与线下培训学时累计达到规定学时,“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培训合栺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
六、工作要求
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
各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工作人员培训档案,督促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培训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于每年11月30日前在“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各院部、单位统一保管备查。
七、经费预算
按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线上培训收费标准:每学时(40分钟)公共科目3元、专业科目4元。750人/年,预算培训学习经费25万元。
人事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手册》